梅陇镇小教系统年秋季一年级招生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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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陇镇小教系统年秋季

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

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对教育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是影响基础教育健康、科学发展的重要环节。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年海丰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年海丰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通知文件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严格遵循依法办学和规范管理,切实进行“阳光招生”,促进教育公平,维护社会稳定。

招生原则

遵循“属地管理,就近入学”的原则,按照各校的服务范围,依法保障各校辖区内的适龄儿童享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招生对象

年满六周岁(即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不接受无户口、不满六周岁和已读过一年级且有学籍号的儿童报名。

招生计划

按照省制定的标准额要求,即:小学不超过45人,初中不超过50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占30%以上的学校,小学不超过50人,初中不超过55人)。年秋季全镇小学一年级计划招44个班,共人。其中公办学校计划招收34个班,人;民办学校计划招收10个班,人。(各校规划招生数见附表)。

学校

招生服务范围

招生计划

备注

班级

人数

全镇合计

44

中心小学

梅星村委、东兴社区、中兴社区、梅南社区以及因布局调整学校已被撤并的梅尖、新渔、竹符、云路、水踏、东家亚、屿岭、梅东、东港、东联、仓兜、联兴、月池等村委

9

梅陇小学

梅陇村委、西兴社区、梅北社区以及因布局调整学校已被撤并的东风、银风、梅西、联平、梅联、石洲、新寮、高中、新兴、石南、石安、永红、围湖、南山等村委

8

梅兴小学

梅北社区、西兴社区、梅陇村委以及因布局调整学校已被撤并的红阳、梅西、联平、梅联、石洲、新寮、高中、新兴、石南、石安、永红、围湖、南山等村委

6

梅岭小学

梅北、中兴、梅星、东兴、梅南以及因布局调整学校已被撤并的银液、月池、梅尖、新渔、竹符、云路、水踏、东家亚、屿岭、梅东、东港、东联、仓兜、联兴、月池等村委

5

实验学校

服务全镇适龄儿童

3

挹翠小学

永红村委

1

20

南山小学

南山、围湖、石南、石安等村委

1

10

月池小学

月池、云路、联兴村委

1

20

公办小学小计

34

博典德才学校

服务全镇适龄儿童

4

民办

泰林中英文学校

服务全镇适龄儿童

6

民办

民办小学小计

10

招生办法及说明

一年级新生招生入学申请分三批次进行,各批次申请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采取摇号或电脑随机等形式派位;各批次录取额满后不再接收下一批(或同一批的下一层次)次申请。各批次申请对象、申请时间、审核时间、公布录取结果时间及申请条件具体如下:

(一)第一批

申请对象:

梅陇镇户籍生

申请时间:

年7月17日至7月19日

组织审核时间:

年7月20日至7月27日

公布录取结果时间:

年7月28日

01

申请条件

凡符合《年海丰县梅陇镇公办小学招生服务范围划分情况表》规定的适龄儿童,具体如下:(1)持就读意向校服务原始村社区户籍的适龄儿童,符合国家政策性规定入学的(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高层次引进人才子女,以及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一线医务卫生工作人员直系适龄子女)(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持撤并学校归属就读意向校服务的村社区户籍的适龄儿童;(3)除(1)(2)所列的本镇其他村社区户籍和住址均符合就读意向校服务范围的适龄儿童。

02

录取顺序

按以上所列(1)→(2)→(3)(即:本校所属原始村社区→撤并学校所属村社区→本镇其他村社区)的顺序分三个层次进行录取,额满为止。录取过程若遇同一层次申请人数多于该校空余学位数时,则采取摇号或电脑随机派位,同时停止下一层次的录取工作。

(二)第二批

申请对象:

符合政策性借读的适龄儿童

申请时间:

年7月29日至7月31日

组织审核时间:

年8月1日至8月7日

公布录取结果时间:

年8月8日

01

申请条件

(1)适龄儿童户籍属海丰县户籍,即:镇外县内户籍。(2)在学校服务区域范围内连续居住1年以上(有效时间为年6月30日至年6月30日)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满3年、有稳定职业的居住证持有人子女(含县外市内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3)有学校服务区域范围内直系亲属房产证等的海丰县外户籍适龄儿童。(4)在学校服务范围内居住的的港澳台户籍子女。

02

录取顺序

按以上所列(1)→(2)→(3)→(4)的顺序分三个层次进行录取,额满为止。录取过程若遇同一层次申请人数多于该校空余学位数时,则采取摇号或电脑随机等形式派位。

(三)第三批

申请对象:

不符合政策性借读生的适龄儿童

申请时间:

年8月9日

组织审核时间:

年8月10日至8月12日

公布录取结果时间:

年8月13日

01

申请条件

不符合第一批次和第二批次申请人的且在本镇居住的适龄儿童。

02

录取顺序

按户籍地址从近及远的顺序进行录取,录取过程若遇同一层次申请人数多于该校空余学位数时,则采取摇号或电脑随机等形式派位。

(四)有关说明

1、房屋所有权人为适龄儿童、少年祖父母的,且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户籍与上述房屋所有权人在一起,并能证明直系亲属关系的,该房屋所有权可作为入学依据。2、因历史原因无法办理或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需提供证明房屋所有权属的房屋所有权交易公证书,建房批文等法定证件,以一年内(截止申请日止)的电视、电话、水费等证明材料(含原始发票),并由学校实地调查确认其自有房产且居住一年以上。3、申请人在申请学校服务区范围租房居住的必须提供与房管股(所)办理了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并提供房管租货税票(截至申请日止,2年以上)等原始材料。4、以上三种与房产类有关的,申请人必须提供适龄儿童、少年与房产权人的关系证明材料:户ロ簿、产权人身份证、结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5、摇号或电脑随机派位工作要信息公开,过程要接受相关部门监督,先形成方案上报,再组织实施。6、梅陇镇各小学服务范围(见附表)7、有自理能力和学习能力的智障残疾儿童,请直接与海丰县特殊教育学校或其他特殊学校联系入学。海丰县特殊教育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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